最高18年德州临邑城镇周边横行恶势力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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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鲁网·闪电新闻11月5日讯今天,孔某某等31人涉嫌寻衅滋事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强迫交易、聚众斗殴、非法侵入住宅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,在乐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。

本次公开宣判,涉案人员众多,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,在押的18名被告人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接受宣判,8名取保候审被告人和5名临时羁押被告人到庭接受宣判。

经审理查明,自年以来,被告人孔某某网罗社会闲散、前科劣迹人员,以暴力、威胁、恐吓等手段,多次、有组织的实施寻衅滋事、聚众斗殴、强迫交易、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,逐步形成以孔某某为首要分子,李某某等四人为重要成员,路某、田某某等21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。在临邑县德平镇、临邑城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扰乱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。由于时间跨度大、案情复杂、人员众多,为公诉机关办理案件增加了难度。

乐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维力向记者介绍说:“在审查起诉期间,我们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,又提出了余条的补充侦查意见,并且在后期我们又追溯了11名被告人,31名被告中29名被告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”。

通过六天庭前会议,三天公开开庭审理,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,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各项诉讼权利。最终,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情节,乐陵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,被告人孔某某犯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、强迫交易罪,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,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到六个月不等的刑罚。

乐陵市人民法院院长孙文中说:“这个案件被告人数众多,案情复杂,31名被告交叉结伙,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,我们进行了认真的甄别,做到不枉不纵,既打击了犯罪,在诉讼过程中又严格保护各被告人诉讼的权利”。

闪电新闻记者王文龙报道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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