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邑县ldquo四个一rdquo

为加强村党支部书记“一肩挑”后的监督管理,纠治基层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问题,解决“三务三资”群众不明白、干部难清白的问题,临邑县贯彻“四个一”措施,实施村级治理“阳光工程”。

一是统一时间。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主题党日进行,组织村“两委”成员定期报告工作,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质询。

二是统一内容。主要报告3张清单,即村级三资收支清单、党员群众诉求清单、村“两委”重点任务清单,让群众对村级事务“明明白白”。

三是统一程序。按照“一述、两问、三定、四评”程序进行,村“两委”干部亮家底、做说明、定任务、明措施、抓提升,推动村庄发展建设。

四是统一督导。县委组织部每个月选择一个乡镇(街道)召开现场会,树标杆、做示范,推动阳光工程落地见效。同时,县纪委、县委组织部、县民政局、县农业农村局成立联合督导组现场指导,保证效果。

4月15日,临邑县在临邑镇朱家胡同村召开了首场村级治理阳光报告会观摩会,组织全县党务干部现场观摩。各乡镇(街道)层层展开试点,依托4月份主题党日全面铺开。共计召开阳光报告会场次,通报财务收支余笔,涉及资金余万元,回答群众质询余人次,解决实际问题余件。

通过实施村级治理“阳光工程”,加强了党委的领导,织密了监督网络,消除了小微权力监督真空,畅通了村民参与村级民主监督的渠道,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,提振了基层党组织领导推动乡村振兴的底气。

供稿:组织科

编辑:赵丽莲

审核:孙经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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